为加强景洪市国家区域性冬繁良种繁育基地管理,促进冬繁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生物安全,规范对外农业合作与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景洪市农业农村局起草的《景洪市国家区域性冬繁良种繁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上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5年10月2日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景洪市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jhsnyncjfgg@163.com联系人及电话:盘宇欣,0691-21469741通信地址: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澜沧江路27号景洪市国家区域性冬繁良种繁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8.29修正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