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根据《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科〔2024〕53号)、《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实施细则》(海科〔2024〕54号)文件精神,编制2024年度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经费(高新发展专项)安排,公示无异议后,现予以下发,本批共计安排经费402094.00元,请各镇(乡)、街道和望春工业园区收到通知后,尽快通知辖区企业完成甬易办平台注册,本批经费通过甬易办平台发放,联系电话:石宏波55883693附件:2024年度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经费(高新发展专项)明细表海科(2025)29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经费(高新发展专项)的通知(已盖章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