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科(促)局,我局下发《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业务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佛商务外贸字〔2021〕60号)并组织各区企业申报,申报材料经各区初审,经市商务局组织开展原件核查、现场核查,并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及市商务局复核,现将2021业务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评审结果在佛山市商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公示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6月5日(7天)联系人: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联系电话:0757-82917292附件:1.2021业务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公示表(一般企业)2.2021业务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公示表(小微企业)佛山市商务局2022年5月30日附件:1.佛山市商务局关于2021业务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