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申报同安区鼓励企业引才育才奖励的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厦门市同安区生产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工商注册和税收归属我区,属于海外引进人才的,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8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或厦门市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2万元,(二)国内引进人才奖励,属于国内引进人才的,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2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或厦门市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企业向同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提出申请,四、申请奖励时应提交材料(一)同安区2025年企业引才育才奖励申请表(附件),(三)企业近一年完税证明1份,(四)同安区企业引才育才备案汇总表(在同企云平台备案通过审核后,(八)人才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或厦门市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通知或相关证明材料1份,(十)同安区企业引才育才备案个人信息表(在同企云平台备案通过审核后,15:00-17:30附件下载·附件:同安区2025年企业引才育才奖励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