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财政局关于受理支持金融行业人才奖励申请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为加快我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津南区关于加快引育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十条措施》,现组织受理支持金融行业人才奖励申请工作,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2日,一、主要内容对曾在境内外上市公司首发时任职,并新任区内上市后备入库企业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或证券事务代表,给予资金支持奖励,二、申报要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经初步评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统一提交以下材料:1.《津南区关于加快引育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十条措施支持金融行业人才申报表》(附件1),3.与津南区上市后备入库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5.任职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或证券事务代表的证明材料,6.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共同出具并签署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7.用人单位初步评定、公示相关材料,本通知内容及未尽事宜由津南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联系方式:津南区财政局金融管理科205,附件:1.《津南区关于加快引育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十条措施支持金融行业人才申报表》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2025年8月29日附件:附件1津南区关于加快引育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十条措施支持金融行业人才申报表.wps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