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根据《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水利局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省级第二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5〕6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5年省级第二批水利专项资金9万元,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水雨情自动监测站更新提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314-防汛”,你局要加强资金监管,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及绩效目标,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2025年省级第二批水利专项资金(调整)任务清单2.2025年省级第二批水利专项资金(调整)绩效目标表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2025年8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2025年省级第二批水利专项资金(调整)任务清单县(区)合计水灾害防御专项建设任务任务清单: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县数(个)金额(万元科目合计9.019.0荔城区9.019.0水雨情自动监测站更新提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附件2:2025年省级第二批水利专项资金(调整)绩效目标表项目名称省级第二批水利专项主管部门名称福建省水利厅资金情况(万元)资金总额9.0其中:财政拨款9.0其他资金0总体目标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指标方向区域总指标小计荔城区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成本控制率(%)反映省级财专项资金投入成本控制情况≤100%100%100%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个)反映实施山洪灾害防治范围情况≥111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山洪灾害防治覆盖人口数量(万人)反映山洪灾害防治覆盖人口范围情况≥0.69550.69550.6955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受益群众满意度(%)反映项目受益群众满意度情况≥90%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