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8-27【字号:大|中|小】一、项目名称:庄河市荷花山镇2025年秋粮“一喷多促”项目二、项目地点:荷花山镇三、项目面积:0.5万亩四、具体要求:1.实施主体需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合作社、企业等,2.实施主体取得独立法人资格,3.实施主体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在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服务中无重大安全事故,4.实施主体提供相应的植保无人机(载荷量≥50L),5.参加田间作业植保无人机具有完整记录反映作业质量的功能,如作业轨迹、起降飞行时间、飞行地点、飞行高度、飞行速度、喷液量等,④飞行高度(离作物冠层):载荷重量<30L的飞行高度2-3m、载荷量≥30L的飞行高度3.5-4.5m,7.实施主体需在镇指导下开展作业,8.实施主体在9月10日前完成田间喷施作业,五、遴选主体提供相应的材料:①实施主体申报表,②声明函(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声明),由荷花山镇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最终实施主体,荷花山镇人民政府拨付实施主体服务费用(含药剂及肥料),庄河市荷花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8月27日附件下载附件:荷花山镇2025年秋粮作物“一喷多促”实施主体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