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7号)和《辽宁省公共就业主要业务经办规程(2.0版)》(辽人社规〔2025〕5号)等有关规定,为落实就业援助政策,现将沙河口区2025年1-7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3日17时之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反映,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受理电话:0411-84590255地址:沙河口区联合路68号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308室附件:沙河口区2025年1-7月就业困难人员(或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的人员)认定名单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