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据《临沂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临发改高技〔2022〕178号),组织开展2025年临沂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二)申请单位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三)拟申请市工程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每个县区择优推荐不超过5个工程研究中心,在临有关单位(市属高校、市属科研院所等市属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临单位)可直接报送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个单位最多申报1个工程研究中心,三、申报材料要求(一)请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临沂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管辖范围申请单位编制《临沂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2),将纸质正式行文、纸质申请材料及电子光盘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纸质版正式行文、基本情况一览表、申请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光盘各2份(光盘内容包括正式行文PDF、申请报告PDF(加盖公章)、基本情况一览表Excel版),附件:1.2025年临沂市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一览表2.临沂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模板)3.临沂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模版)4.评价数据表证明材料要求5.评价数据表指标解释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