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信用良好,且2024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及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或已完成整改),且一人为参与单位人员,(四)项目绩效指标涉及专利和论文的,要求专利申请(授权)单位、论文通讯单位均为项目承担单位且排名第1,论文需标注“由2025年度韶关市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支持”,2.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在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二、申报流程(一)注册,(二)申报,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16:00,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点提前提交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原则上不单独受理申报单位报送材料,2.考核指标结合项目实际,自行拟定项目考核指标,拟立项数不超过80项,2.考核指标结合项目实际,自行拟定项目考核指标,打印纸质材料时,上述材料如非原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报单位(或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公章,2.对于附件材料1-3的纸质材料,高校、三甲医院、驻韶部队及韶关公安机关等单位可统一只交1份,但需项目申报单位盖章确认并说明用于本次该单位申报的全部项目,(三)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咨询:邓韶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