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稳增长惠民生若干政策举措》第1条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沈阳市稳增长惠民生若干政策举措》(沈政发〔2025〕3号),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7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沈阳市稳增长惠民生若干政策举措》第1条政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沈阳市稳增长惠民生若干政策举措》(沈政发〔2025〕3号),第二章支持方向和标准第四条政策主要内容支持工业企业加快释放产能,对2025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增量超过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对2025年全年工业总产值增量超过1亿元的工业企业,第五条支持对象和标准1.对2025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增量超过1000万元(含,下同)、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5亿元、8亿元、10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2.对2025年全年增量超过1亿元(含,第三章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第六条申报条件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四章申报流程第八条申报流程1.组织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组织,向所在区、县(市)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组织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评审,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将奖励资金拨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九条申报主体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申报专项资金,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