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建设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75号)和《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开展呼和浩特市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和公示通过,认定呼和浩特市张卫中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内蒙古农业大学)等14家单位为呼和浩特市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现将工作室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各创业指导师工作室要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管理,充分发挥特色优势资源,积极开展各类创业服务活动,市、旗县区两级人社部门要加强指导帮扶,聚力打造专业化服务平台,推进“创业培训、创业贷款、创业补贴、创业孵化、创业活动”政策联动,健全完善多元支持保障,拓展提升创业服务能力,附件:2025年呼和浩特市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名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27日附件:附件:2025年呼和浩特市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