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了《湖北省优势商标名录管理办法》,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5年8月25日湖北省优势商标名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优势商标名录制度,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湖北省优势商标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湖北省知识产权局与本省相关司法机关、政府部门以及外省市知识产权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推动名录管理纳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合作机制,第十条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受理所辖区内商标权利人的申请,第十一条省级有关单位或市州知识产权局推荐纳入保护名录的,(五)商标权利人主动申请移出名录的,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可以依照下列方式移出名录:(一)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直接移出,(二)由省级有关单位或市州知识产权局建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移出,第十四条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应当将名录中注册商标的纳入或移出情况及时告知相关商标权利人,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向商标权利人发放湖北省优势商标名录证明文件,由省级有关单位或市州知识产权局建议移出名录的,商标权利人申请移出保护名录的,第十五条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对优势商标进行协同保护和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