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拟按照“质量优先、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全国重点城市评选创建一批“恩施餐饮示范店,具备食品经营资格且达到相关创建标准的餐饮服务单位,二、支持政策对获评“恩施餐饮示范店”的餐饮服务单位,对经营主体创建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含)以上、道地食材采购额80万元(含)以上的,经营主体立足“彰显恩施元素、展示特色风格”开展形象创建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示范店评选创建公告,有意参加评选创建的主体向专班办公室提交创建申请备案申请材料包括:1.恩施餐饮示范店创建申请表,创建主体准备验收申报材料,验收申请材料包括:1.恩施餐饮示范店创建验收申报表,4.装修硬件改造提升需提供:采购凭证、采购发票及相关硬件照片等(采购凭证、采购发票时间需在2025年1月1日之后);5.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的年度经营情况报表及相关佐证资料(审计报告或纳税凭证或收银系统数据);6.餐饮店形象,对公示无异议的境内恩施餐饮示范店,六、动态管理(一)被评定为“恩施餐饮示范店”的单位须于每年3月底前向专班办公室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二)被评定为“恩施餐饮示范店”的单位出现不良经营、失信等行为、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未按示范店创建要求持续规范经营的,(三)被评定为“恩施餐饮示范店”的单位因单位名称变更、转制、重组等原因,(四)申报主体在申请创建到奖补兑付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