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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实施《五象新区支持实施高品质住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 2025-08-26
现将《五象新区支持实施高品质住房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二、若干措施(一)鼓励提升居住小区公共空间品质1.鼓励丰富完善小区配套服务公共空间,建筑面积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符合设置要求的风雨连廊及空中公共绿化空间可不纳入容积率及建筑密度计算,支持合理利用地下建筑空间采光通风或景观资源较好的区域设置小区公共文体活动室、入户大堂、公厕公共服务空间,上述空间总建筑面积不超过小区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3%的部分,以上室外辅助设施可不纳入容积率及建筑密度计算,每单元楼栋的多功能入户大堂可按最高不超过30平方米建筑面积予以免计容支持,增设电梯井道的建筑面积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每户户型计算建筑面积部位的面积总合与对应户型平面最大轮廓(含空中花园、阳台、飘窗、设备板、结构板、装饰构件、户内凹/洞口等)的投影比值应≥70%(复式及多层联排住宅按综合各层计算),采用住宅建筑风貌品质提升或空中花园住宅设计的住房建筑,(附图4)附图4(四)优化空中花园住宅设计11.优化户内空中花园开敞面设计规则,户内空中花园四周应不少于2个完整的开敞面,(附图5)附图512.支持空中花园住宅立面品质提升,可按封闭阳台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纳入容积率计算(其余采用公建化立面设计的住宅项目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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