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做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的相关部署,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积极创业就业,吸引带动更多的“新市民”在我市落户扎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发〔2025〕179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服务暖城“新市民”0477系列措施的通知》(鄂府办发〔2024〕62号)精神,经审核符合补贴标准的个体工商户1家,现对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个体工商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话或来信反映,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补贴内容领取资金,公示办公室设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股),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上午8:30一12:00,联系电话:0477-6639079,附件:2025年拟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人员名单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8月26日2025年拟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人员名单姓名人员类别毕业时间企业名称企业成立时间补贴资金贾怡静大学生2024.6.26杭锦旗锡尼手作等你手工工作室2024.8.21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