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本办法,适用本办法,适用本办法,以融入传统监管措施、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为手段的新型监管模式,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依据,第九条【信用核查】各级各部门应当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用长沙”依法开展信用核查,第十条【信用报告应用】市社会信用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信用报告标准,形成格式规范、标准统一、用途明确、使用便捷的信用报告标准体系,各级各部门应当将有关主体信用报告作为其实施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结果自动反馈,对于非法人组织,第十四条【守信激励】各级各部门应当根据信用主体的信用报告编制守信激励措施清单,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发改财金规〔2025〕297号)执行,第十七条【审计监督】审计部门应当将财政资金奖补、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信用核查与失信联合惩戒落实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第二十一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