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选单位宝鸡市商务局二、征选平台承担工作及职责承担电子消费券发放、核销及运营工作,三、征选要求(一)资质要求1.平台必须依法登记设立,2.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资质,2.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三)技术和服务要求1.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2.具备与参加活动商户进行互联互通的能力,3.具备对参与活动企业信息管理和活动全流程管控的能力,7.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四)其他要求1.平台应承诺在活动期间不得向参与活动商户收取额外佣金,2.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四、征选流程(一)报名申请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8日17:00前2.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补贴发放平台简介、以往活动成果、消费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相关资质等所有材料,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平台作为消费券发放单位,3.入选平台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监督管理,4.本次公开征选相关事宜由宝鸡市商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