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商务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申请2023年省级商务区域协调发展资金的报告》(岩商务综财〔2023〕28号)和《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2023年省级区域协调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闽商务〔2023〕220号)等文件要求,经申报,第三方审计,有关县(市、区)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初审推荐,市商务局复核等程序,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给予连城县商务局申请的直播电商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1.34万元,资金从2023年省级商务区域协调发展项目资金中列支,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8月27日,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此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或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97-2600190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597-3383128附件:2023年省级商务区域协调发展项目补助资金拨付表龙岩市商务局2025年8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3年省级商务区域协调发展项目补助资金拨付表单位:万元属地单位名称补助金额连城县连城县商务局101.34合计1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