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经济运行部)(二)加快工业企业数字化升级,(责任单位:经济运行部)(四)促进产业链提质升级,按照省级政策分别给予100万元和20万元的配套奖励,(责任单位:产业链发展促进部)(五)大力发展“专精特新”,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区级配套奖励资金,(责任单位:产业链发展促进部)(六)支持企业创新夺冠,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排序位列起草单位第一名的企业为主导企业),申报成功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报成功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以上零碳工厂、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于首次获得绿色低碳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多个认证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经济运行部)(八)巩固深化工业企业发展,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亿元(含)的给予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产业链发展促进部)(十八)鼓励产业园区高质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