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关于印发江苏省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5号)《无锡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锡农发〔2019〕21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年度监督计划,无锡市财政局组成检查组,自2022年6月起,对2016-2021年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开展专项检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被检查单位涉及财政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并对财政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电话:81822206邮箱:jsczjd_wx@sina.com无锡市财政局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