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海口市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创建,我局拟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海口市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研究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资质要求及报名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五)报价人在报价材料中应提供单位简介及综合实力说明、拟参与本项目团队名单(如有非报价人单位所属人员的,如委托代理人参与比选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一)以上报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同时在封面处标注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二)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5年8月28日17:00前将报价材料(纸质1份、盖章电子扫描版光盘或U盘1份)密封后送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二街市政府办公区18栋北4楼4013室(可邮寄或直接送达),联系人: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