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管理办法(试行)》(连劳鉴规〔2018〕1号),现将2025年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三)公示如下,接收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30日,举报电话:0518-85687697,监督电话:0518-12333,附:2025年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三)连云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8月25日附件:2025年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