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源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高埔岗街道文旅综合项目)》经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编号:441600202114),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等文件要求,现按规定将成果内容予以公告:一、预留规模使用背景及原因为落实市政府部署,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我区拟在高埔岗街道建设文旅综合项目,项目涉及16.3361公顷用地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保障本项目的用地需求,二、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二)耕地保有量本次预留规模使用不对耕地保有量产生影响,(三)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本次项目为预留规模使用,拟在高埔岗街道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面积为16.336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使用后合计数”-“使用前合计数”≦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条件,同时在高埔岗街道等涉及区域公示栏张贴公告,附件: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前后相关规划图件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2022年5月26日附件: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前后相关规划图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