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农村集体财产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局起草了《汕尾市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建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书面意见请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公示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8月29日联系方式:0660-3289928地址:汕尾市城区鸿顺路市农业农村局201室邮箱:swnytd@163.com附件:汕尾市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汕尾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8月21日附件:1.附件:汕尾市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