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为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根据《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湛江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项目的通知》(湛工信函〔2025〕8号),现拟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项目(第四批)申报与评审工作,请你们按照《湛江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三)申报项目在湛江市内实施,还需提交项目投入明细表(附件2)、企业信用承诺函(附件3)、企业数字化水平自评测证明材料(附件4)等材料,由数字化牵引单位、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逐级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材料由企业报送至项目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入库申报材料后进行复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数字产业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分批次为企业开展改造后的数字化水平认定,四、申报时间请企业于2025年8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编排目录并装订成册)报送至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复核后,附件:1湛江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指南.wps2湛江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投入明细表.xlsx3企业信用承诺函(模板).wps4企业数字化水平自评测证明材料(模板).docx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8月19日(联系人:张永峰、李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