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恢复天然渔业资源,维护我市重点水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甘肃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渔发[2024]13号)文件精神,兰州市渔业技术推广中心决定开展2025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此次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情况公示如下:一、放流地点1.永登县连城镇东河沿村;2.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湟水、大同河汇水处,二、放流的品种、规格及数量1、拟鲇高原鳅,规格为体长8厘米以上,投放数量1.6万尾以上,规格为体长5厘米以上,投放数量12.5万尾以上,三、放流时间2025年8月24日,四、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2日,如对本次增殖放流活动有异议可用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渔业技术推广中心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