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辅助性法律服务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为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满足富民县产业园区企业、职工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我局于2025年7月24日发布了购买服务公告,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1.项目名称:富民县司法局购买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辅助性法律服务2.项目预算: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3.评审时间:2025年8月19日14:30—17:004.评审地点:富民县司法局一楼会议室5.经过评审,购买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辅助性法律服务商按最终得分前三名从高到低排序为:(1)云南弘同律师事务所(85.2分),排名第一,排名第二,(3)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72.74分),排名第三,拟按照评审得分最高分云南弘同律师事务所为购买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辅助性法律服务承接单位,6.公示期: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请在公示期内向富民县司法局书面提出质疑,8.对购买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辅助性法律服务承接单位经核实质疑属实的,排名后续服务单位自动顺序补位,富民县司法局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