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各相关企业: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漳建筑〔2023〕20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增补2024年度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漳建筑〔2025〕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增补福建永毅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龙头企业资格(有效期从2025年8月22日至2027年8月21日)、漳州南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龙头企业资格(有效期从2025年8月22日至2026年8月21日)、漳州新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准龙头企业资格(有效期从2025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6日)、福建省水投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准龙头企业资格(有效期从2025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6日),现予以公布,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8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