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需要,我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承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经服务组织自主申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初审后上报瓮安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乡镇代表及专家对猴场镇大金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15家服务组织各项条件与综合服务能力进行了核实评审,经专家评审,最终决定由猴场镇大金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12家服务组织作为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致监督电话:0854-2621253,附件:瓮安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遴选结果公示表.xls瓮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8月2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