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肃南县2025年“激发消费活力·惠购牧歌肃南”专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6月26日肃南县2025年“激发消费活力·惠购牧歌肃南”专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鼓励支持各商贸企业积极开展各类促进消费活动,二、总体安排活动名称:肃南县2025年“激发消费活力·惠购牧歌肃南”专项促消费活动活动时间:2025年7月—2026年3月(具体时间节点以公告形式发布)三、资金来源本次专项促消费活动由县财政配套资金150万元,组织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开展专项促消费活动,审核确定参与促消费活动企业名单,指导参与促消费活动景区做好促消费各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宣传促消费活动政策,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本次促消费活动宣传工作,根据《肃南县2025年“激发消费活力·惠购牧歌肃南”专项促消费活动方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肃南县商贸流通企业促消费活动,2.20元、50元、100元标准电子消费券:用于全县商贸、零售、餐饮、家电、住宿(含星级民宿)、景区门票等企业(商户)消费,3.80元标准电子消费券:只限用于牛羊肉和美食企业促销活动,4.300元标准电子消费券:只限用于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肃南县人民政府消费券资金仅限到店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