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江苏中易达绿色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砂)B04、B05、B06、B0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灰)B05、B06、B07,泰州市德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标准化平开铝合金窗,泰州市亮银保温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030级,B1级)(仅用于屋面)予以登记公布,登记证书有效期自2025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