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度(第三批)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标准(一)应在金山区依法设立,并报送至所属街镇(园区)、相关单位,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本级审核,申报企业应在2025年8月18日至9月12日期间登录金山企业服务云平台在线填写、上传2025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含佐证材料),需在封面用印并盖骑缝章)打印并报送至所在街镇(园区)、相关单位,请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并根据申报条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于9月19日下班前将加盖好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公章的汇总表和推荐函((见附件2)以及企业提交的申请表(见附件3)、佐证材料(见附件4)送至区经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应及时登录服务云平台同步完成线上审核工作,四、工作要求(一)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二)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请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参照《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联系人:何红玉联系地址:金山大道2000号1号楼1124室联系电话:57921236附件:1.各镇(园区)、相关单位联系人名单2.关于推荐2025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函(模板)3.2025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含佐证材料清单)4.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5.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6.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7.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相关附件:金山区2025年度(第三批)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