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若干政策(2.0版)的通知皖政秘〔2025〕10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2025年8月11日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若干政策(2.0版)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行动方案》,对揭榜成功的项目给予不超过场景开发投入的20%、最高1000万元支持,本条款与第1条中应用场景揭榜项目政策不重复资金支持,各市人民政府)支持通用人工智能创新产品申报省“三首”产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3.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升级完善省级智能算力统筹调度平台,(牵头单位:省数据资源局)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利用智能算力资源开展科技创新,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支持通用大模型、垂类模型、数据标注创新、安全可控技术以及通用人工智能其他路径探索的应用研究,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中设立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项目指南,各市人民政府)6.支持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各地政府和经营主体争创省级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园区,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7.强化人才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通用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创始人、核心骨干,配合单位:省委人才工作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完善人工智能领域人才支持政策,(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加快运营总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的省人工智能产业主题基金,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3年10月印发的《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若干政策》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