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143号)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评选推荐工作,一、推荐指标我市可推荐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评选人员3名,二、推荐条件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二)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三、推荐材料(一)推荐函,(二)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三)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为本单位、本行业和国家、自治区做出的突出贡献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用数字量化反映),(四)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申报表(附件3),包括:推荐人选身份证、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技术技能成果等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四、报送时间及地点请具有推荐人选的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准备推荐材料,附件1.关于开展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docx附件2.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推荐人选一览表.xlsx附件3.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申报表.docx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