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赣州市政府投资校建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面向全社会公示,并就公示文件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公示文件说明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校建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会同市有关单位起草了《管理办法(试行)》,二、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反馈途径《管理办法(试行)》向全社会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反馈至以下邮箱:gzsfgwshk@163.com,联系人:姚健庭,联系方式:0797-8991263,特此公告,附件:赣州市政府投资校建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