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5年度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介机构进行信息登记工作,(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的其他不良记录,二、申报材料(一)《宝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信息登记表》(附件1),(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花名册(附件2),证书复印件请按照花名册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五)人员证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样表详见附件3):1、2024年度12月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4、2024年1-12月全员个税申报明细表(请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六)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绩清单(包括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涉及企业名单、出具审计报告的文号),(七)中介机构简介、高企认定相关政策学习情况、收费标准、服务承诺,(二)近三年有不良记录的机构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的列入2025年宝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登记名单,(四)本年度已为企业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需及时进行信息登记工作,对未进入2025年我市高企认定中介机构备案名单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人及电话:马强杨文蕊王琳美181091735453260241附件1:宝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信息登记表.doc附件2: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花名册.doc附件3:2024年度人员证明材料打印样表.doc附件4:高企认定中介机构信息登记承诺书.doc宝鸡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