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及相关设备(含配套软硬件)原则上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专项支持,所有申报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工作,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自愿申报,申报起止时间等属地组织实施相关要求以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为准,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的审查,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未完成审核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协助项目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获得资金补助的单位应主动积极配合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在日常检查、绩效评价、审计工作中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或其他违反规定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项目单位,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五、申报材料(一)申报材料内容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详见附件4):1.申报函,申报单位应按照规定格式编制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项目申报指南2.优先推荐入库项目汇总表3.集团性质企(事)业单位确认表4.项目申报书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8月20日(联系人:杨文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