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石景山区促进赛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一、支持赛事产品供给第一条支持举办专业体育赛事活动,对在石景山区内举办的且没有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体育赛事活动,第二条支持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具有一定规模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和活动,二、支持赛事市场主体建设第三条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按照引入赛事活动的规模和数量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并按“景贤计划”奖励政策给予相应支持,在认定当年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和30万元奖励,第八条支持赛事+消费融合发展,按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同步在石景山区内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会展活动,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享受本措施支持的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