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省3起虚构身份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案件通报如下:1.新乡市卫辉市李某某虚构身份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案李某某,2010年李某某虚构1967年2月出生的身份,于2010年1月在卫辉市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及补缴,2017年3月办理退休并于次月开始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李某某以虚假身份违规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共计9.57万元,2.新乡市原阳县刘某某虚构身份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案刘某某,2010年刘某某虚构1964年1月出生的身份,于2011年7月在原阳县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及补缴,2014年3月办理退休并于次月开始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刘某某以虚假身份违规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共计25.53万元,3.商丘市宁陵县宋某某虚构身份参保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案宋某某,2006年宋某某虚构1954年10月出生的身份,于2006年5月份在宁陵县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及补缴,2014年10月办理退休并于次月开始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宋某某以虚假身份违规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共计12.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