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4〕16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闽发改规〔2025〕1号)、《福建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5〕5号)等文件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初审,有关县(区)商务局复审,局领导审批等程序,拟通过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拨付我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立减模式)补贴资金(第一批),共涉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商户9家,合计11.89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5日,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此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97-33831280597-260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