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3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由人才储备单位进行承诺、申请,经区就业部门按照中小和非公企业及民办非企业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流程进行认定、审核,现拟将2025年6月符合中小和非公企业及民办非企业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补贴申报条件人员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8月15日至8月2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有异议,请致电致函,监督电话:5850561附件:元宝山区2025年6月人才储备补贴发放人员名单.xlsx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