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虞政办发〔2024〕19号):“(六)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支持链主、群主企业培大育强,制造业企业(如按集团口径申报,下属子公司应为集团(总)公司绝对控股或最大比例控股)年销售近五年内首次达到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的,分别奖励20万元、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1000万元,”要求,区经信局拟定了2024年度“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销售上台阶财政奖励资金兑现建议方案,现予以公示,从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限三天,如有异议,请与区经信局联系,联系电话:82201276,2024年度“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财政奖励资金兑现方案销售上台阶奖励序号企业名称拟奖励金额(万元)1浙江宏达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2002浙江亚栋实业有限公司1003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60合计:360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