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及大连市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开展我区相关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领域本次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报包含做强做优数字产业、强化基础支撑、培育优质企业、支持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经济试点示范区、支持数字经济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支持的数字经济项目等六个方面,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依法在大连市高新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项目实施资金、技术和应用落地等相关能力,(三)项目建设物理地址位于大连市行政区划内,(四)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牵头单位应在大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与各联合单位分别签订联合申报协议,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政策、专项规划、2025年申报指南等要求,(二)评审及资金下达,附件1:大连市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附件2: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类模板)附件3: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奖励类模板)联络人:李佳慧8479090115898148919大连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8月13日附件1:市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pdf附件2: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类模板).zip附件3: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奖励类模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