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福州市支持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的五条措施》的通知榕数据规〔2025〕2号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数字经济牵头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支持我市数字经济企业引进更多优秀人才,我局牵头制定了《关于福州市支持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的五条措施》,福州市数据管理局2025年6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福州市支持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的五条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支持我市数字经济企业引进更多优秀人才,近一年内引进到我市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工作,(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市人社局)二、支持引进首席信息官,支持认定为福州市高层次D类人才,(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市人社局)三、鼓励企业引进人才,支持认定为福州市高层次D类、E类、F类人才,(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四、培育“数字工匠”,支持福州市“数字工匠”认定为市高层次F类人才,(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工信局)五、推广政校企合作引才模式,支持我市重点企业与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在榕高校合作引进相当省C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原《关于福州市支持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的五条措施》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