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人士: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局拟废止《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汕科创经服规〔2023〕2号),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以下途径提交反馈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1栋308室收,联系电话:0755-22100964(邮编516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废止《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kcjjfwj@szss.gov.cn,三、通过深汕网“征集调查”栏目在线提交意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