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为加快完善光明区科技金融业态,我区于2023年9月19日印发《光明区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2023年版)】,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拟对《若干措施》(2023年版)进行修订完善,现拟按程序先行废止《若干措施》(2023年版),后续将按程序出台相关文件政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5年8月13日起至9月12日止),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6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信函内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单位名称,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fgjjrk@szgm.gov.cn,并请附上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单位名称,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