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现将曾家中学扩建、曾家幼儿园建设及牛头店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建设等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实施方案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地类及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为镇坪县曾家镇宏伟村和牛头店镇国庆村等2个村,征收总面积2.2968公顷(34.4520亩),以上2个镇共2个村集体土地面积2.2968公顷(34.4520亩),征收后拟作为3个教育项目用地(详见下表),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教育项目用地列表序号征收位置用地面积/公顷拟建项目1曾家镇宏伟村1.0012曾家中学扩建项目20.9328曾家幼儿园建设项目3牛头店镇国庆村0.3628牛头店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建设项目合计2.2968公顷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一)土地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镇坪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镇政发〔2024〕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补偿标准:参照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G541公路钟宝段工程及曙(河口)飞(渡峡)公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镇政办发〔2022〕6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种类和数量,详见《土地征收勘测调查表》,三、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意见按照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镇政办发〔2016〕186号文件)执行,五、其他事项本公告期为30天,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异议的,应在此公告期内,向镇坪县自然资源局递交书面意见或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