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青岛市“创业之星”路演活动的通知日期:2025-08-11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在青高校、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5年青岛市“创业之星”路演活动,通过“创业之星”路演活动,二、活动时间2025年8月-12月三、范围条件参加活动创业者需年满18周岁,创业实体持续正常经营2年以上(2023年7月31日前注册),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区(市)推荐参加路演活动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评审,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委对参加路演人员评审,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对拟公示人员的创业实体正常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确定为2025年青岛市“创业之星”,五、扶持政策(一)对2025年青岛市“创业之星”给予3万元的奖金奖励,进入路演环节的创业者均可参加“创业之星”投融资对接活动,(二)2025年青岛市“创业之星”的创业项目均纳入青岛市创业陪跑项目库,各区(市)要充分认识“创业之星”路演活动对激发创业活力、营造创业氛围的重要意义,对2025年青岛市“创业之星”的创业事迹、创业成果等,(报名表和个人事迹word版请一并报送)附件1:各区(市)“创业之星”路演活动联系方式.docx附件2:申报材料清单.docx附件3:青岛市“创业之星”路演报名表.docx附件4:青岛市“创业之星”路演推荐汇总表.docx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8日(联系人: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