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业产值增长专题申报工作,本次组织申报的具体条款及相关材料要求如下:一、政策依据《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第3点《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第六条二、申报条件(一)在珠海高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支持方式及审核标准(一)支持标准:1.对年产值在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企业,分别按其年产值同比增量的4‰、2‰、1‰给予奖励资金,2.对年产值在1亿元(含)至3亿元的企业,分别按其年产值同比增量的5‰、3‰、2‰给予奖励资金,3.对年产值在3亿元(含)至10亿元的企业,分别按其年产值同比增量的6‰、4‰、3‰给予奖励资金,4.对年产值在10亿元(含)至50亿元的企业,分别按其年产值同比增量的8‰、6‰、5‰给予奖励资金,5.对年产值在5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分别按其年产值同比增量的10‰、8‰、7‰给予奖励资金,(二)申报材料1.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完税证明的填发日期需在申报期内)存在退税的企业需额外提供如下材料:7.2024年退税情况说明,附件:1.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2.企业承诺书3.(企业名称)2024年度退税情况说明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2025年8月11日(联系人:苏先生。